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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评估报告应当披露本次与前次评估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时采用的评估方法是否一致;当出现不一致时,应描述相应的变动并说明变动的原因。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指南自2007年12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