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评估值确定的方法和结果。
11.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内容和金额。
(2)持有至到期投资核实的方法和结果。
(3)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收回金额的判断理由,并说明评估值确定的方法和结果。
12.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和金额。
(2)长期股权投资核实的内容(投资日期、持股比例、投资协议等)、方法和结果。
(3)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分析,根据相关项目的具体资产、盈利状况及其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将其单独评估。对于不单独出具评估说明的各级子公司,应当在其上级公司的评估说明中详细说明其评估方法,披露其重大事项。
(4)以适当方式说明各级子公司采用的评估方法及理由和评估结论。若各级子公司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方法评估,应当说明评估结论的选择方法及理由。
13.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内容和金额。
(2)投资性房地产核实的方法和结果,并应当说明投资性房地产权属资料的查验情况,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租赁期限等内容。
(3)采用收益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说明现实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租赁期限,租赁合同到期后租金的确定方法,折现率确定方法和结果,评估值确定的方法和结果;采用市场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说明可比交易实例的选取、可比因素比较调整、评估值确定的方法和结果。
14.固定资产
(1)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
①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数量、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减值准备等。
②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特点、购置方式、批量购置价格情况、折旧及计提减值方法等。
③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核实的方法和结果。
④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并列示主要计算公式、参数涵义及参数确定的方法。
⑤采用成本法评估,应当说明重置全价的构成、各费用项目的测算过程、采用的价格和费用标准等;说明设备成新状况。
⑥采用市场法评估,应当说明交易价格的基本内涵、交易时间等情况。
⑦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应当选择典型设备(一般指单台金额大、技术典型的设备)举例说明评估参数的测算和判断以及评估值确定的方法、过程和结果。
(2)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①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类型、数量、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减值准备等。
②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购建日期、结构形式、权属状况、日常维护、装潢情况、折旧及计提减值方法,以及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所占用土地的情况。
③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核实的方法和结果。
④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并列示主要计算公式、参数涵义及参数确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