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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
来源: | 作者:tianhaopinggu | 发布时间: 2019-03-07 | 1466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主要参数的来源、分析、比较和测算过程;
(四)考虑的控制权和流动性影响;
(五)对测算结果进行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的过程。
第四十六条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披
露无法核查验证的事项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四十七条 资产评估报告应当载明: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
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
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
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
的使用人。
第四十八条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提
醒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
实现价格的保证。
第四十九条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
程度、委托人要求,确定资产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国资产评
估协会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
——企业价值>的通知》(中评协〔2017〕36 号)中的《资产
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同时废止。

附件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价值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

 

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企业价值评估,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

 

委托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