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
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
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
的使用人。
第四十八条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提
醒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
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
实现价格的保证。
第四十九条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
程度、委托人要求,确定资产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国资产评
估协会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
则——企业价值>的通知》(中评协〔2017〕36 号)中的《资产
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