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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执业中的刑事法律风险提示
来源:微信公众号 | 作者:评估部 刘骁楠 | 发布时间: 2021-02-04 | 7480 次浏览 | 分享到:

刑罚
案件数 涉案人数
有期徒刑 3 3
有期徒刑,缓刑 5 8
罚金 6 9
免于刑事处罚 2 2
2.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涉案人员概况

按职务进行划分,公布的涉案人员共计19人。其中:实际控制人9人、项目负责人5人、助理人员4人、其他人员1人。实际控制人职务犯罪比例较高。

 
按年龄进行划分,公布的涉案人员共计16人。其中:45-60岁之间比重较高共计8人;30-45岁之间7人;小于30岁1人。
 
 
按判决结果进行划分,分为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缓刑、免于刑事处罚以及罚金四项。其中:7人判处有期徒刑、5人判处有期徒刑缓刑、6人免于刑事处罚、大部分涉案人员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判处了罚金。


 
第二部分 评估执业刑事法律风险警示案例分析

经过对上述22起案件刑事判决书进行整理、分析,建议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关注以下三个方面的刑事法律风险,分别为:单位行贿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希望通过发布针对这三方面的风险提示,向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提供执业风险预警,帮助其加强执业风险应对和规范内部治理。

一、关于单位行贿罪的警示案例分析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由于法定评估业务的来源相对单一,部分评估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为了承揽业务,存在违背职业道德或者违反法律通过行贿等不正当方式获取业务的情形,此类情形极容易触犯刑法。纳入本次统计分析范围的22起刑事案件中,有11起案件属于触犯单位行贿罪的情形,占样本案例数据的比重50%,另有1起案件一审判决犯单位行贿罪,二审判决无罪。

案例一:隐名股东与评估机构触犯单位行贿罪
1.基本案情
自然人甲为A评估机构的隐名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具体实施行贿行为,先后三次累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60万元,为A评估机构承揽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