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可比企业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或者公开财务资料,无论财务
报表是否经过审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都应当根据所采用评估
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
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应当对所采用的被评估单位于评估
基准日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的真实性进行分析和判断;采用收
益法或者市场法评估,应当对所采用的被评估单位和可比企业
财务指标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和判断。
第十三条 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可
以根据评估对象、评估假设、价值类型等相关条件,在与委托
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协商并获得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被评估
单位和可比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和必要的调整,以使评估中
采用的财务数据以及相关参数适用、可比。根据评估业务的具
体情况,分析和调整事项通常包括: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二)非经常性收入和支出;
(三)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及其相关的收入和
支出。
第十四条 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